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区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线,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与示范作用,高质量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抢占经济发展新赛道,推进崇明“五新经济”发展,助力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专题一:农业领域
坚持高科技、高品质、高附加值方向,推进崇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农业科创岛”。主要包括:
1.支持种源农业研究,鼓励农业新品种育繁、引进试验;
2.支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拓展农产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两无化”技术,探索农业废弃物处置新模式;
3.支持崇明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研究,探索种养结合生态生产新模式;
4.支持长江鱼类、虾类、蟹类等高效生态养殖模式研究;
5.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拓展农产品产业链;
专题二:工业领域
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变革,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研究应用,加快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着力构建多元化、生态化的先进制造产业体系。主要包括:
1.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崇明科技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机制,将先进科技成果在崇明实施转化应用;
2.支持科技企业将已获得授权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审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等)技术进行产业化;
3.支持崇明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或将先进科技成果实施转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4.支持科技企业在新产品研发、生产效率提升、企业管理优化等方面进行研究和示范,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专题三:绿色新科技领域
聚焦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资源循环、生态治理等领域,加强绿色新科技研发,多场景集聚应用,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绿色科技供给能力。
1.双碳技术研究与应用。坚持减排、控源、固碳、增汇,配合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力推进绿色改造、科技应用,探索可再生能源发展新路径;
2、节能减排研究与应用。重点围绕节能减排、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开展低碳环保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应用;
3、资源循环研究与示范。围绕生产和生活的各方面,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处理、塑料替代材料、消防安全等领域,开展关键材料、仪器设备、生产工艺、控制装置等技术研发与应用;
4.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叠加、放大、倍增作用,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
专题四:社会事业领域
重点支持医疗卫生及为老服务等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和示范应用,主要包括:
1.崇明地区重大疾病临床诊疗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应用;
2.有关疾病人群防治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应用;
3.提高临床诊疗水平相关基础研究与示范应用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本区注册并落户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有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被列入黑榜名录、不符合环保条件、近二年内有失信记录和其他禁止性政策规定的单位将被一票否决。列入区级红榜的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必备的技术人员和与实施课题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包括实施基地等。如本单位无技术人员,可以聘请与课题相关的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课题,但必须提供聘任关系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除国有企事业单位外必须为课题提供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少于申报资助金额。
(三)申报单位(或课题责任人)近几年承担的区级科研课题质量较差或无原因逾期完成,不予考虑课题立项。
(四)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五)申报材料内容符合单位业务范围,具有明确的研究(推广)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成熟的技术推广路线)。
(六)国内外合作项目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2个课题及以上,且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本年度申报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不得重复申报已有科研成果的课题。
(八)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主体为从事农业技术推广职责的事业单位和农业合作联社,其他申报主体不予立项。
三、申报方式
(一)申请单位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采用“法人一证通登陆”(电脑插入本单位的数字证书,如尚未办理,可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45号窗口申办,随带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办理),在“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查找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共服务”办事事项“崇明区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申报”,点击“立即办理”即可登陆“崇明区科技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办理申报工作,在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在线打印书面材料(上报的书面材料与在线打印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9:00,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6日16:30。
(三)区科委办事窗口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5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69696351、69696358
(二)申报材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生态产业11-16号窗口)接收后转后台117办公室。
联系电话:59638121。
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