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医疗卫生领域科研课题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医疗卫生领域课题研究的顺利完成与成果转化,经研究决定,对该领域已到期课题进行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今年到期课题按时验收。 2021年立项后未完成验收的课题。2021年立项的科研课题原则上2024年应全部完成验收。如不能按时验收,需向区科委提出延期申请,经区科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课题,后续将不再受理该课题验收申请,同时请提供课题终止原因说明,如涉及区科委资助资金的课题,须提供资金使用情况明细。 2、往年延期课题的验收。 2020年以前已立项而未完成验收的课题,2024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验收或提供终止研究的说明材料。 2025年以后,不再受理2020年以前立项课题的验收工作。 二、验收时间 第一批:2024年6-7月,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日期6月30日 第二批:2024年8-9月,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日期8月30日 第三批:2024年10-11月,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日期10月30日 各项目申请单位请合理安排本单位所涉及课题的时间批次,有序推进科研课题验收工作,并于6月17日前向区科委报备课题验收计划。 请各课题负责人通过微信打开以下链接(或微信扫一扫附件4)填写验收申请批次。 【腾讯文档】“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医疗卫生领域科研课题验收批次申请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1Z4Z1B2U1ZrV2t2 注: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崇明医院各课题负责人无需扫码申请验收批次,由院科研科统一汇总后报区科委。 联系人:科研科宋慧
三、验收内容 按照要求填写崇明区科技项目验收材料(详情见附件1)和科技成果验收证书(附件2)。如科研课题获取区科委资金支持应同步填写崇明区科技项目资金使用汇总表(附件3)。相关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区科委。 四、验收方式 根据研究课题的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汇报、材料审核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联系咨询 区科委 沈新瑜 69695991 13611697030 朱 涛 69696508 18917551997 邮 箱:wwwcm@163.com 附件:1.崇明区科技项目验收材料 2.科技成果验收证书 3.崇明区科技项目资金使用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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